第(3/3)页 常言道,美人在侧,最易招惹是非。 陆景铭带着沈鸢,刚一现身宛城街头,就成了整条街市焦点。 眼下汉末乱世,民生凋敝,沿街百姓个个衣衫破旧、打满补丁,面黄肌瘦,步履匆匆,只求苟活。 反观沈鸢,一身精致飘逸的改良汉服,妆容淡雅清丽,身姿亭亭玉立,肤白貌美大长腿,站在破败的市井之间,显得格格不入。 来往路人纷纷侧目,目光久久停留在她身上。 沈鸢下意识拢了拢衣裙,眼中惊奇又疑惑: “陆大哥,这就是汉末宛城?怎么和电视上光鲜亮丽的样子完全不一样,百姓的衣服怎么都这么破旧?” 陆景铭没好气地敲了下她脑门:“你偶像剧看多了。这是实打实的乱世,百姓能混上一口饱饭就已是万幸,哪来那么多锦衣华服?” 沈鸢捂着额头恍然大悟,俏脸微微一慌:“那……那我穿这么华丽,是不是太招摇了?” “要不我在这里买一身粗布衣裳换掉吧?” “现在去哪买?”陆景铭无奈摇头。 两人低声交谈之际,几道闲散嬉笑的身影,已经慢悠悠围了上来。 为首的青年衣着干净体面,比寻常百姓富庶太多,眉眼轻浮,满脸戏谑。 身后跟着四五个跟班闲汉,一个个吊儿郎当,直接将两人堵在路中间。 为首青年目光肆无忌惮在沈鸢身上打量:“小娘子生得这般标致,怎么跟着个穷酸小老头?太委屈你了。” “不如跟本大爷走,留在我身边,保你往后荣华富贵,一辈子吃穿不愁,岂不比四处颠沛流离舒服?” 沈鸢脸色一变,下意识躲到陆景铭身后。 陆景铭眸色微沉,往前一步,眼神冰冷看向几人。 那青年见陆景铭非但不退,反倒敢挡路,顿时脸色一傲,摆出十足嚣张的姿态,狂妄喝道: “小老头,别不识好歹!睁大耳朵给我听好,本少爷乃是宛城城主的嫡子!” “在宛城地界,还从来没有我看上、带不走的女人!” 周围百姓见状,吓得纷纷后撤,不敢靠近,一个个低头屏息,生怕被牵连惹祸上身。 陆景铭心中暗叹:自己真不该把这个惹事精带过来……… 第(3/3)页